ofo累计欠债超5000万 运营主体法人已被限制出境快报

中关村在线 2019-06-1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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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已经多达20条,目前尚不明确东峡大通(北京)是因为不履行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判罚,原因是东峡大通(北京)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今日有媒体报道,ofo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当前法人代表被限制出境,原因是东峡大通(北京)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因债务问题 ofo运营主体公司法人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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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称,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目前尚不明确东峡大通(北京)是因为不履行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判罚,有分析称这或许与ofo的押金门事件有关。

事实上,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的信息已经多达20条,立案时间范围从2018年08月31日至11月12日,累计执行标的合计超过5360万元。

以目前ofo的经营状况来看,5360万元对于ofo是一个天文数字,若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完全无力支付这笔款项。

ofo 大通 北京 执行 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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