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产品在闲鱼畅通无阻,市场监管的“手”伸不进去吗?观点

东方消费观察 2026-07-0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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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消费者在闲鱼买到三无产品,拍照举证引法条,平台仍判申诉无效。

消费者在闲鱼买到三无产品,拍照举证引法条,平台仍判申诉无效。

客服说:需要出具官方检测报告。消费者反问:“检测费比产品还贵,还得自己承担,这合理吗?”客服回应:平台只看证据。

这不是孤例,是闲鱼平台现有规则设计下的系统性困局。

想要维权,需要买家自己承担几百元“证明”不合格

电话接通后,买家的困惑溢于言表:“我收到一个和描述不符的产品,同时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但是我上传了相关证据之后,平台仍然判决我的申诉无效。”

客服的回应冷静而标准:“平台也是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本案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您反馈对方商品有问题,就需要您来进行举证。”

买家急了:“对,我举证了,而且举证非常详实。所有产品的信息的描述、外观、拍照,然后文字引用的法条,我全都举证了,但是仍然没有什么效果。也没有说出原因,就直接给了一个这个申诉无效。我就想问一下,这个标准是什么?”

客服回答:“因为当时专员有通知到您,是需要您提供对方商品假货凭证的。凭证要求是,第一点就是您可以提供真假差异对比图或者说官方售后检测报告,或者说卖家明确承认售假相关聊天记录。您未在规定时间之内上传相关凭证,所以说这个投诉结果没有支持到您。”

买家无法理解:“一个三无产品,我不是正常上传他的,没有相关生产厂址、生产日期、生产标识这些东西就可以吗?他确实没有。那这个我还有什么其他的渠道可以去举证吗?”

客服:“目前来说没有其他的一个取证入口了。”

买家:“那就是这个事情好像是无解嘛,三无产品,你让我证明他没有这个东西,我还能怎么去证?”

客服:“三无产品,您需要提供这个相应的一个检测报告,或者说这个真假差异对比图呀。”

买家问了一个所有普通消费者都会问的问题:“如果我的检测报告比这个产品本身的价值还要贵的话,我去做这个不就是有点得不偿失嘛?”

客服没有正面回答:“这个具体检测费用的话,我们无法帮您核实。但是我们就是您发起投诉的时候,我们是不做主观判断的,就是我们只看证据。就是您提供相应凭证,确实是我们无法判断对方商品是属于三无商品。”

要花几百块去检测,就为了证明它是假的。这不是维权,这是让用户知难而退。

“三无”产品泛滥闲鱼

这并非孤例,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闲鱼“三无产品”的投诉比比皆是。

2026年1月,有消费者在闲鱼某鱼小铺购买自制宠物保温箱,未发货即申请退款,卖家恶意强行点发货,以“已发货不支持退”为由拒退。该商品“无品名、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违反《产品质量法》第27条,属于三无产品。

同年6月,有消费者购买标注为“亿德商用压饼机”的设备,收货后发现“整机无品牌铭牌、无型号、无生产厂家、无厂址、无合格证、无3C标识、无任何出厂信息”,闲鱼官方客服同样要求消费者出具“官方检测报告”,最终投诉不成立。

有消费者购买“增高贴”,到货后发现“没有商标厂家都没有”,商家称“祖传秘方”,使用两个多月后没有效果,双腿穴位贴位置都出现了硬块。

有投诉者直接指出:“三无产品属于肉眼可直接判定的违法事实,不属于需要第三方检测的质量问题,无需任何官方检测报告。”

三无产品——这个在传统线下市场和正规电商平台都受到严格管控的违法行为,为何能在闲鱼上畅通无阻?市场监管的“手”,真的伸不进去吗?

职业卖家如何逃避监管

闲鱼最核心的护身符,是“个人对个人”的平台定位。

在传统电商平台,卖家入驻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资质等信息。但闲鱼将自己定义为“闲置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卖家通过实名认证即可发布商品。这意味着,大量职业卖家以“个人卖家”的面目在闲鱼上从事经营性活动。

“闲鱼天然自带C2C(个人对个人)的平台属性,它在法律层面上成了绝佳的‘避税避法避售后’的世外桃源。”大量职业商家发现了这个漏洞,纷纷入驻,伪装成“个人卖家”。他们一边享受闲鱼极低的准入门槛和巨大的流量红利,一边以“个人闲置,不退不换”“没有发票,看好再拍”为由规避经营者的法定售后义务。

当消费者买到三无产品时,平台可以声称“这是个人之间的二手交易,平台只是信息中介”。当市场监管部门试图介入时,平台又可以以“保护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提供卖家的真实信息。

录音中,买家曾试图查询卖家信息:

买家:“现在作为买家,我想看一下卖方的资质,这个属于合理的权限吗?我想看一下他的营业执照。”

客服:“平台是属于个人对个人的个人闲置。我们是个人卖家,并非专业卖家。”

买家:“是在你们这边注册店铺,不管他营业额多大,都算是个人的?”

客服:“我们是有相应的一个经营性卖家的注册凭证的,但对方的相关信息我们无法帮您查询。”

买家:“就是我买对方的东西,但是我无权知道对方的一些经营信息是吧?”

客服:“这个是属于对方个人隐私,无法帮您查询,非常抱歉了。”

买家:“就即便他就上传了营业执照,我们也不能查?”

客服:“是这样的,查看不到,因为是对方的信息无法帮您查看。”

消费者即使投诉到市场监管局,也往往因为无法提供卖家的具体名称和地址而无法立案。

监管的“手”伸到哪里?

“三无”产品的销售,首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包括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销售”三无”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但在闲鱼的场景下,执法的链条被切断了。

首先,卖家身份不明。大量职业卖家伪装成个人,监管部门无法通过平台获取卖家的工商登记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找到平台,但平台说“这是个人用户”;可以找卖家,但卖家的注册信息可能只是一个手机号。

其次,平台责任模糊。《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对经营者信息进行核验登记,但闲鱼以“二手平台”为由,将大量职业卖家归类为“个人用户”,从而规避了这一义务。有专家指出,监管部门应当要求二手平台根据商品提供者的交易特征等情况,区分经营者和非经营者,明确标记并提醒消费者注意。但这一建议至今未能落地。

再次,跨地域执法困难。闲鱼上的卖家分布在全国各地,消费者在A地,卖家在B地,平台公司在C地。消费者向本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本地部门只能调解,难以执法;向卖家所在地投诉,又面临信息不足的困境。2025年,有地方市场监管局收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关于闲鱼平台内商家涉嫌违法的案件线索移送函后,因“不符合立案情形”而不予立案。跨地域执法的链条,在层层传递中断裂。

新规能破局吗?

2026年6月1日,《闲鱼社区经营性行为界定与管理规范》正式生效。新规首次以量化指标划出了“经营性卖家”与“闲置个人卖家”的分界线。

根据规则,在售物品超过30件且品类少于3类、同型号或同款式物品反复售出超过5次、年交易笔数超过104笔且每月至少成交3笔、年度累计销售额突破10万元——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就可能被认定为“经营性卖家”。此外,卖家使用“一手货源”“固定货源”“有售后”“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经营性描述的,也将被纳入重点关注。被认定的用户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经营者义务。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这一认定标准旨在响应《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要求,通过明确个人闲置转让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之间的法律边界,保护消费者维权权益,避免职业卖家利用“二手”名义规避法律义务。

但新规的实施效果仍有待观察。认定标准能否被执行到位?职业卖家是否会通过多个账号分散交易来规避量化红线?即便被认定为“经营性卖家”,平台是否有能力和意愿将信息同步给市场监管部门?

“手”伸不进去的真正原因

闲鱼上“三无”产品泛滥,市场监管的“手”伸不进去,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滞后于业态。

现行法律体系下,二手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责任边界、监管标准,至今仍然模糊。平台究竟是“信息中介”还是“交易参与方”?个人卖家与职业卖家的边界在哪里?二手平台是否应当承担与传统电商平台同等的审查义务?这些问题,法律没有给出清晰答案。

这种模糊,给了平台巨大的解释空间。当有利于平台时,闲鱼可以说“我们是个人对个人的二手平台”;当需要承担责任时,闲鱼又可以援引“避风港原则”。而消费者,则在这套模糊的规则中沦为最弱势的一方。

2025年11月,央视《财经调查》曝光了一起更为极端的案例——山东邹平市一家面条厂在从事主食生产的同时,竟利用通用机床设备组装旋翼飞机,并在抖音、闲鱼等平台公开售卖。这些飞机均未取得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适航许可证,属于典型的“三无”航空器。一架“三无飞机”都能在闲鱼上公开叫卖,还有什么是这个平台审核不出来的?

“三无”产品在闲鱼畅通无阻,不是市场监管不想管,而是管不了:卖家身份不明、平台责任不清、跨地域执法困难,形成了一道道难以逾越的障碍。

闲鱼 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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