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的代币发行四个月后即消亡,教授研究称最大回报仅在第一个月内区块链

区块链前哨 2018-07-10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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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通过代币销售筹集资金的加密货币初创企业当中,约有56%在首次代币发售(简称ICO)的四个月之后即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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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结论来自波士顿大学的研究结果。此项研究分析了初创企业 Twitter 账号中的推文强度,用以推断其业务运作状态。研究人员们确定,只有 44.2% 的初创企业能够在 ICO 结束后的 120 天内成功存活下来。研究人员 Nugo Benedetti 与 Leonard Kostovetsky 对今年 5 月之前完成 ICO 的 2390 家初创企业进行了调查。Kostovetsky 为波士顿学院卡罗尔管理学院的助理教授,Benedetti 则为该校的金融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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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

首次代币发售(简称 ICO)是指向公众销售加密货币代币,其最近一段时间来已经成为技术与区块链行业初创企业的主要众筹来源。我们对 4003 家已经完成以及计划进行 ICO 的初创企业创建了一套数据集,其自 2017 年 1 月以来筹集到的总金额接近 120 亿美元。我们从中发现了 ICO 价格走向的明确证据,从 ICO 价格到第一天开盘的平均回报率为 179%,且平均持有周期仅为 16 天。即使是因 60 天之内未能顺利交付薇并将 ICO 的全部筹款 100% 归还之后,大部分 ICO 投资者仍然能够获得 82% 的回报比例。交易开始之后,代币价格将持续上升,并在前 30 个交易日产生 48% 的平均买入与保留回报。我们还研究了 ICO 抑价方面的决定性因素,并将加密货币价格与 Twitter 粉丝活动联系起来。虽然我们得出的结论可能只是源自投资泡沫,但其仍然符合其它未受监管且未经证实的预收入投资平台的风险水平及高补偿额度保持一致。(https://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3182169)

Kostovetsky 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在 ICO 中购买代币,并立即进行转手才是最为明智的代币投资策略。然而,很多个人投资者并不能参加 ICO,因此这个选项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研究发现,所有投资者都应该在 ICO 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出售其持有的代币。

Kostovetsky 表示,“我们发现,一旦超过三个月,最多六个月,ICO 代币的表现就会低于其它加密货币。最为可观的回报实际上仅存在于第一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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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回报率也将一路下跌。这是因为初创企业对代币产品的定价变得愈发精明,亦有更多人开始投入 ICO 活动。Kostovetsky 表示,在交易所上市第一天内售出代币的人,其投资回报每月平均下降 4%。

他指出,“现在的回报已经低得多,我觉得其比率不会继续这个速度继续下跌。”

最近的一系列研究再次表明了 ICO 投资的风险有多么恐怖。根据 Coinopsy 网站的数据,目前已经有超过 1000 种代币彻底消失。

Kostovetsky 指出,“人们往往非常关注回报,并认为这是最重要的问题。但在金融方面的知识告诉大家,回报其实是对风险的一种补偿。这些代币属于还没有平台基础的股份,甚至连参与者都还没有确定。其中存在着大量风险,而且大多数 ICO 确实遭遇到失败。”

2018 年的 ICO 总值达到新高

根据咨询公司普华永道与瑞士加密货币谷协会的联合报告,尽管加密货币价格遭遇暴跌,但首次代币发售(简称 ICO)活动仍在蓬勃发展。普华永道方面发现,2018 年上半年 ICO 数量已经达到历史新高。

根据报告所言,仅在 2018 年 1 月至 5 月之间,ICO 的数量就已经达到 2017 年全年的两倍。普华永道瑞士分部在随附的新闻稿中写道:“总体而言,自今年开年以来,已经有 537 起 ICO 总计筹得超过 137 亿美元。相比之下,2017 年全年 ICO 总量为 552 起,筹资总额略高于 70 亿美元。此外,今年 ICO 的平均筹资规模也较去年几乎翻了一番,由 1280 万美元增加到 2550 万美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 Telegram 与 EOS 的 ICO 活动,其筹资额皆达到数十亿美元。前者通过 ICO 筹得 17 亿美元,EOS 更是一举拿下 41 亿美元。

根据 ICO 报告,美国、新加坡与瑞士目前已经成为全球三大最为重要的 ICO 中心,这主要是受到监管层面因素的影响。瑞士凭借着“加密货币谷”协会的支持,成为区块链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的最爱。而香港、直布罗陀、马耳他以及列支敦士登等较小的国家与城市国家也凭借着复制新加坡与瑞士的模式获得了一定成功。

在监管方面,论文作者们确定了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在实施的三种不同方法:“美国采用集中式系统,其 ICO 提供的所有代币皆以证券形式进行交易。另一方面,欧洲则主要采取差异化监管方法。例如,FINMA 将代币分为三大子类别:资产、支付与效用类代币,其不构成实际投资,但允许买方直接访问 ICO 的产品或服务。最后,亚洲的监管思路又有所不同,部分国家加以严格禁止,也有一些国家正积极推广 ICO 项目。”

监管机构与传统金融机构仍对 ICO 持怀疑态度,并批评称其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内缺乏必要监管。纳斯达克 CEO Adena Firedman 最近声称,由于监管缺少,ICO 对个人投资者已经构成“严重风险”。本月早些时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 Jay Clayton 重申该机构的立场,即 ICO 属于证券的一种形式,因此应当接受监管。

而中国在 ICO 监管政策上愈加严格。据第一财经昨日报道,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制定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的工作方案。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强调,股权众筹的试点工作开展之前的相关活动,ICO(首次代币发行)以及各类变相的 ICO,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交易活动,以及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涉及非法集资和非法发行证券,“是不让干的”。他继续强调,目前部分机构在中国国内受到打击之后,跑到国外,未经中国政府许可,仍然对中国的居民开展业务,这也是明确为非法并禁止的。

评论

波士顿大学的论文同时在 Hacker News 上引起了大范围的讨论,几百人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有把区块链和早期互联网进行比较,认为早期互联网更加实用,带来的价值不可估量,而加密货币领域充满欺诈。也有人说技术发展迅猛,区块链领域发展也很快,我们终会看见革命性改变。我们摘录了一些评论,希望能给大家对加密货币的发展带来理性的判断。

反对 ICO:

评论 1:

大家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看一部分作出承诺的“dapps”的当前状态(包括数量与数日用户数):https://dappradar.com。这里确实是一片有待开发的荒野。当新的流行 ICO 出现时,以太坊网络的负担将进一步加重,而使用成本也在一路飙升。奇怪的是,人们会将其与互联网的早期阶段进行比较……但二者的区别在于,互联网在早期阶段就具备相当的实用性:大家至少能够通过网络发送消息及文件,这一点能够给学术界及军方带来巨大的价值,且效率远高于任何替代性方案。

现在,我们在加密货币领域看到的只是猖獗的欺诈行为,完全无视环境 [0] 条件,且效率并没有提高。我们应该让“加密货币无政府主义者”们为这些问题负起责任了。[0] 以太坊网络所消耗的电力总量已经超过了冰岛全国: https://digiconomist.net/ethereum-energy-consumption

评论 2:

当然,环境因此受到的影响必须得到重视:以太坊的能源消耗正在不断增长,但实际用例却无处可见。到目前为止,加密货币领域的“计划”始终无法按照预期顺利发展。例如,中本聪并没有想到持久分叉与山寨币这类东西。Vitalik 将以太坊称为“世界的计算机”,但目前只有 1 万 4 千名用户在上面交易卡通小猫……这样的结果显然令人无法接受。他还提到以太坊的“代码就是法律”,但随后为了解决黑客问题他不得不改变主意,对网络进行了分叉。因此,怀疑论者的质疑确实值得重视,必须有人站出来为缺少成功结果这一现状负责。

支持区块链:

评论 1:

区块链的主要用例显然集中在避免政府监管层面:黑市、无监管证券与准证券等等。在此之后,才是那些为了回避传统股权及其它融资结构的弊端及复杂性而构建的用例,包括简化国际电汇的执行流程。抛开道德问题:这些确实都是规模庞大的细分市场。加密货币的意义确实可能受到高估,但可以肯定的是其拥有着可观的施展空间。当然,政府、银行或者传统风险投资公司并不喜欢这类用例。

我觉得那些强调加密货币缺少实际用命的说法,都忽略了上述显而易见的事实。

评论 2:

早期互联网与现在的以太坊网络差不多,都缺少实际作用。我记得自己当初在大学计算机实验室里反复尝试着最简单的操作——例如加载页面。直到几年之后,我才真正能够在互联网上观看视频。技术经历了迅猛发展。但早在当初,我就在计算机实验室中意识到互联网当中所蕴藏的革命性意义——现在,我对加密货币也抱有同感。

评论 3: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传统风投及基金与 ICO 之间的关系。很少有风投与基金公司会像 ICO 那样贸然接纳大量 ICO 投资者。据我所知,这主要是因为以下三点理由:1) 地理位置。大多数风投 / 基金公司仅投资于特定国家,且需要遵循与企业签订合约时的相关法律。这确保投资者至少能够追踪创始人,从而尽可能避免其中存在什么“猫腻”。2) 了解你的客户(简称 KYC),大多数人只会在执行尽职调查后才进行投资,其中包括与相关团队会面并通过律师确认对方身份及其掌握的实际知识产权。3) 合约。我参与过一些 ICO,且从来没有签署过任何协议。我意识到我实际上是在把钱交给完全陌生的家伙,而且我永远见不到对方的真人。在众多 ICO 案例当中,从来没有任何能够追溯发起者的途径。

幸运的是,对 ICO 而言这些问题实际上都有合法的方案可以解决。目前惟一的问题是等待 ICO 真正发展成熟。如果从专业投资者的角度(例如风投与基金管理者)来看待成功的 ICO,其必然都遵循以上三项条件。

ICO 货币 加密 监管 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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