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吉林、浙江多位消费者投诉飞鹤奶粉内疑有异物;有家长称罐内发现“像蜘蛛腿”异物,依法索赔遭拒,“厂家竟想只赔一罐了事”引质疑观点

都市现场 2026-08-06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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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都市现场》报道了湖南一宝妈线下购买飞鹤卓睿三段奶粉出现黑色异物一事,随后,多位消费者向《都市现场》反映,在飞鹤奶粉罐内发现不明异物。

近日,《都市现场》报道了湖南一宝妈线下购买飞鹤卓睿三段奶粉出现黑色异物一事,随后,多位消费者向《都市现场》反映,在飞鹤奶粉罐内发现不明异物。

《都市现场》记者联系上其中一位来自吉林长春的消费者王先生。王先生称,今年5月份,他在公主岭市婴喜爱(政法新城店)花费2160元购买了12罐飞鹤星飞帆一段奶粉。

6月23日,在给宝宝冲泡奶粉时,王先生意外在瓶内发现了一个黑色异物。“我也不知道是啥,有点像蜘蛛腿”,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回忆。

发现问题后,他立即拨打了奶粉罐上的售后热线,并向奶粉产地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馈。

据门店工作人员转述,厂家的官方解释是每一道奶粉的质检都非常严格,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但既然发生了,厂家也不能不管,最初答应赔偿一桶奶粉。

然而,王先生明确表示自己的孩子才三个月大,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并提出希望对方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赔偿时,却遭到了拒绝。时至今日,王先生仍未收到任何令他满意的官方回复。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另一位来自浙江的袁先生则向《都市现场》反应,自己在飞鹤星飞帆卓睿三段奶粉a2奶源的奶罐瓶内,发现一个疑似“天牛触角”的异物。“特意放大了拍个照,才发现是这种昆虫的触角,我不可能带进去干瘪的触角的呀”,袁先生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如是说。最终,厂家赔偿了袁先生一罐新奶粉。

婴幼儿配方奶粉作为守护新生儿健康的底线食品,本应容不得半点疏漏与敷衍。家长们在意的,其实并不是赔几罐奶粉,而是异物究竟从何而来、生产环节是否存在隐患、以及孩子的健康是否能真正得到安全保障。头部乳企越是体量巨大、口碑深厚,越应该对品控心存敬畏。唯有严把质量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才能真正守住国产奶粉的口碑与底线。

飞鹤奶粉 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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