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新规: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删除用户差评快报

IT之家 2019-04-30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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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

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中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在对《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起草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十五条规定: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删除用户不利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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