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商品到卖使用权:10亿小贷资本背后,得物租赁生意的金融边界消费

Tao财经 2026-07-3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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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得物拓租赁业务,需厘清责任与金融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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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物正在尝试改变年轻人获得商品的方式。

近日,得物进入消费租赁领域的消息引发市场关注。按照相关信息,平台开始将业务从潮流商品买卖延伸至商品租用,用户不再需要一次性买下商品,而可以通过支付租金获得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

得物试水租赁本身并不意外。

得物已经不只是一家球鞋交易平台。公开资料显示,其商品范围已覆盖服饰、配饰、潮玩、数码3C、美妆等多个品类。得物用户规模已突破6亿,在30岁以下人群中的渗透率达到50%。

与此同时,得物的金融业务也在持续扩张。其关联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增至10亿元,平台还先后布局消费分期、信用支付、现金贷及贷款导流业务。

一边是6亿用户和高客单价商品,一边是分期、月付和小贷牌照。租赁业务如果与这些能力连接起来,得物经营的就不只是商品使用权,还可能是年轻消费者的信用。

1.从买潮品到租潮品:得物为什么要卖“使用权”

得物最初解决的是潮流商品交易中的信任问题。

球鞋、潮玩、配饰等商品价格差异较大,真伪鉴别难,二级市场又存在较强的流通需求。得物通过“先鉴别、后发货”切入交易环节,逐步形成鉴别、查验、仓储、物流和价格数据能力。

这些能力不仅可以服务商品买卖,也适合向租赁延伸。

消费租赁的核心,不是把商品分期卖给消费者,而是让同一件商品在不同用户之间反复流转。平台需要解决商品真伪、使用损耗、价值评估、归还查验、清洁维护和再次上架等问题。

这些恰好与得物原有能力存在重合。

对于消费者而言,高价值潮品和数码产品并非都需要长期持有。部分用户可能只在旅行、演出、拍摄、社交活动或特定季节使用某件商品。相比一次性购买,短期租用可以降低体验门槛,也符合年轻消费者从“拥有商品”转向“获得体验”的变化。

政策也在推动这一市场扩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的相关报告显示,2024年我国租赁经济交易规模突破4.2万亿元,服务用户超过7.5亿人次。2026年1月,商务部等九部门印发文件,将二手商品租赁列为重点支持和培育的新型消费业态。

不过,这组数据覆盖的租赁范围较广,不能直接等同于得物所处的潮流商品租赁市场。对得物来说,真正有价值的不是整个租赁市场有多大,而是能否把原有用户、商品和鉴别体系转换成稳定的租赁订单。

租赁还可以帮助得物延长一件商品的变现周期。

过去,平台主要从一次商品成交中获得技术服务、查验和履约相关收入;进入租赁后,同一件商品可以多次产生租金、鉴定、仓储和服务收入。商品不再只在成交时创造一次价值,而可能变成能够持续运营的资产。

问题也随之出现:这些商品由谁持有?

如果商品由第三方商户提供,得物更接近租赁撮合平台;如果得物或关联公司采购商品并对外出租,就需要承担库存、折旧和残值风险;如果商品由金融机构或融资租赁公司提供,业务则可能出现更明显的金融属性。

这一主体关系,是判断得物租赁模式的第一道分界线。

2.小贷增资至10亿元:租赁会不会接上得物金融

得物进入租赁市场之所以受到金融行业关注,是因为它已经拥有一套消费金融基础设施。

据公开报道,四川佳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由7亿元增加至10亿元。该公司由得物关联企业控股,是得物体系开展自主放款、联合贷款和征信查询的重要持牌主体。

目前,得物金融产品已经覆盖多个层次。

“得物分期”主要服务于平台内商品消费;“得物月付”属于信用支付产品,向部分用户提供一定免息期;“得有钱”则属于现金借款产品。此外,得物还向部分第三方贷款产品提供导流入口。

这意味着,得物已经具备用户识别、信用评估、分期支付、贷后管理和金融机构连接能力。

这些能力与租赁业务天然存在交集。

租赁平台通常需要判断用户能否按期支付租金、是否存在骗租风险,以及商品到期后能否正常归还。对于高价值商品,平台还可能设置押金、信用免押、预授权冻结或分期支付安排。

如果得物只是根据用户信用减免押金,并由消费者按日或按月支付租金,到期归还商品,这仍属于典型的经营性租赁。

但如果产品设置较长租期,并将商品总价值拆分为多期租金,到期后自动转移所有权,或者由小贷公司、银行等机构为用户提供资金,业务逻辑就会越来越接近消费分期甚至融资租赁。

对于得物而言,租赁最大的商业价值,可能并不只是增加租金收入。

其更深层的价值在于,把原本无法或不愿一次性购买高价商品的用户,重新纳入交易体系。买不起的用户可以分期,暂时不想买的用户可以租用,信用条件不足以获得自营授信的用户还可能被分发给合作机构。

这样一来,一次商品需求就可能被拆分成购买、分期、月付、租赁和贷款导流等多个变现入口。

得物过去经营的是用户“想买什么”,未来则可能进一步经营用户“能以什么方式获得商品”。

3.真租赁还是变相分期:得物必须讲清楚责任边界

租赁看似降低了消费者获得商品的门槛,却不一定意味着消费成本更低。

部分消费租赁产品通过“低至每天几元”“首期租金优惠”等方式吸引用户,但合同可能设置较长租期。消费者如果提前退租,可能需要承担违约金;租期结束后如果选择买断,累计租金与买断费用甚至可能高于商品售价。

因此,判断得物做的是体验式消费还是金融生意,不能只看产品名称,而要看交易结构。

首先是出租主体。用户需要清楚知道,合同是与得物、关联公司还是第三方商户签署。得物是出租方、撮合平台、鉴别服务方,还是金融产品入口,不同身份对应不同责任。

其次是费用结构。平台应当清楚展示租金总额、押金、服务费、保险费、提前退租费用、逾期费用和买断价格,不能只突出每日或每月的低额租金。

再次是信用与征信。如果租赁申请需要读取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征信或接入持牌金融机构,就应明确取得用户授权,并说明查询主体、资金提供方和信息使用范围。消费者不能在以为自己只是“租一件商品”的情况下,实际申请了一笔贷款或留下金融征信记录。

最后是商品处置。潮品和数码产品在租赁期间可能出现划痕、污损、零部件缺失和价值下降。由谁定损、按照什么标准赔偿、消费者能否申请复核,都会直接影响使用体验。

得物原有的鉴别和查验能力,能够帮助其进入租赁市场,但鉴别商品真假与判断使用损耗并不是一回事。租赁需要一套更透明的定损、折旧和争议处理机制。

对于得物来说,租赁业务提供了一个颇具想象力的新入口。它可以降低高价值商品的体验门槛,提高商品周转次数,并将鉴别、仓储和用户信用能力进一步变现。但租赁也会把平台带入更复杂的责任体系:商品出了问题由谁负责,用户逾期由谁催收,租金背后是否包含融资成本,平台与小贷公司之间如何隔离。

得物是否真正“加码金融”,不能仅凭租赁入口判断。真正的分水岭在于:商品到期后是否能够自由归还,租金是否主要对应真实使用价值,平台是否引入授信和资金方,以及消费者是否被清楚告知全部成本和责任主体。

从卖商品到卖使用权,得物打开的是新的消费空间。但当租赁、分期、月付和贷款逐渐出现在同一个平台时,体验式消费与金融业务之间的边界,也必须被讲得更加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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