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峰峻曾因侵权被起诉 时代峰峻曾因侵权被判公开道歉观点

观察君 2025-08-06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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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日,时代少年团演唱会文案因被指抄袭,引发网友热议登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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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北京时代峰峻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陈春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等,由温素芬、李霏共同持股。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曾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起诉。裁判文书显示,时代峰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账号发布使用原告摄影作品制作的海报,侵犯了原告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判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广西时代峰峻音乐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纠纷被海宁栩久传媒有限公司起诉。


时代峰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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