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银监局领导:P2P债转在合规上仍有创新空间金融

网贷之家 2017-07-19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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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东银监局领导在活动现场对网络借贷监管政策进行了解读,广东银监局领导的PPT对近期业内关注的P2P债权转让、平台风险准备金均有提及,本次广东监管方禁止P2P个人债权转让的依据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款和第八款。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益培训系列活动第八

网贷之家讯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公益培训系列活动第八场”今日在广州举行,据与会相关人士在朋友圈发布的消息称,广东银监局领导在活动现场对网络借贷监管政策进行了解读,称近期银监会将出台信披指引,指出监管延期“不是给平台时间宽限,观望的平台赶紧合规备案”,同时表示,“债权转让行为在合规方面仍有较大的创新空间”

粤银监局领导:P2P债转在合规上仍有创新空间

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团队律师陈慧芳今日稍早前在朋友圈发布的消息称,上述活动现场,广东银监局领导就“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介绍及政策宣导”进行了分享。解读网络借贷监管政策时,其表示,近期银监会将出台信披指引”,并称“地方金融办负责备案监管和终端的风险处置,以后的监管由银监部门主导”

银监局领导同时强调,“监管期限后延主要是监管部门的进度安排,不是给平台的时间宽限,那些还在观望等的平台应作出战略性抉择,赶紧合规备案乃当务之急”

而根据陈慧芳朋友圈发布的图片,网贷之家注意到,广东银监局领导的PPT对近期业内关注的P2P债权转让、平台风险准备金均有提及。其表示,“债权转让行为在合规方面仍有较大的创新空间”。至于风险准备金方面,“其本身提法使P2P平台信息中介定位尴尬”

粤银监局领导:P2P债转在合规上仍有创新空间

网贷之家近日报道,广东地区多家网贷平台向网贷之家反映,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监管层在平台整改过程中,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据悉,本次广东监管方禁止P2P个人债权转让的依据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六款和第八款,其规定网贷平台不得进行期限拆分和不得进行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另据广东媒体此前报道,广州有平台收到互联网专项整治通知书,对于此前业内争议较大的风险保证金模式,广州整改明确禁止,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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