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金融

新华社 2017-06-23 14:13
分享到:
导读

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今天上午9:0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自首;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但量刑过重。

今天上午9:00,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

于欢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不构成自首;原判认定故意伤害罪正确,但量刑过重。

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此前,于欢一审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二审宣判中,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如下: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正义未迟到!于欢案二审宣判 无期改五年有期

故意 认定 伤害罪 于欢 量刑
分享到:

1.TMT观察网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TMT观察网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TMT观察网",不尊重原创的行为TMT观察网或将追究责任;
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TMT观察网编辑修改或补充。


观点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