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P2P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出台 平台大佬咋看金融
一、对于北京平台的资金存管银行的要求,《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对宽松,北京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原则性要求。
7月7日下午,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不少业内人士第一时间
网贷之家讯 7月7日下午,京市金融工作局在官网发布《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至此,作为网贷规模名列前茅的北上广深四地均已下发了备案登记监管文件,行业合规进程加速。
《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后,不少业内人士第一时间给出了解读,网贷之家将部分内容梳理如下:
网贷之家研究中心总监于百程:
总体来说,《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对宽松,对比广东、上海和深圳的相关网贷监管办法,大致有以下重点:
一、对于北京平台的资金存管银行的要求。北京的网贷平台需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这意味着,北京将实行存管银行的白名单制度,部分在北京没有实体的存管银行,经过监管部门认可后也有可能纳入白名单,这相比上海和深圳的属地化政策,相对宽松;
二、关于平台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一致的问题,在北京的监管办法也做了同样要求,和深圳的政策一致,比上海严格。据网贷之家和平台的沟通,此条一般的平台解决难度并不大;
三、关于备案审核期,北京也和上海类似,存量平台整个备案流程下来至少100个工作日。办法规定,区金融办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应当分别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并做出相关决定。北京和上海因平台众多,较长的审核期也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结果,不过深圳的办法规定存量平台审核期在50个工作日以内;
四、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办法规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监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应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领域)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市工商局应适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提示风险,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信用信息共享一直是网贷界比较头疼的问题,同上海一样,此条的提出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
向上金服创始人&CEO袁成龙:
平台备案制度只是规范行业发展的要求之一,搭配ICP经营许可证、银行存管等形成一套组合拳,背后折射出监管规则更制度化。长远来看,对于监管层、从业平台、投资人都是重大利好消息。
行业将发生的几点重大变化:1、利率更理性,2、平台总数量锐减、优质平台占比大幅增高,3、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模式似乎影响较小,4、行业竞争升维到优质与更优质的比拼。
银豆网CEO王鹏程:
北京发布的《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原则性要求,也促使整个行业进入了备案有查的阶段,更加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而且就关于网贷备案登记的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条文给予了更加细致的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和深圳已明确提出银行存管的属地化,但此次北京的征求意见稿并未提及银行存管机构属地化以及结算账户须在本地银行开设的要求。而且关于资金存管中要求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界定并未明确。
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起到了“及时监管”的促进作用,也更大程度地保障了投资者的资金安全。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
7月7日,北京市金融局下发《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共9章33条。外界关注度比较高的银行存管,意见稿中并未提出属地化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提到“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相对于此前传出的属地化,这个表述更加灵活、宽松。尤其对于已经接上非本地银行存管的平台来说,留有商量余地。
在监督管理这块,意见稿第十九条提出“市金融工作局、北京银监局、市工商局、市通信管理局应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检查、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管等信息及时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信息分析,建立行业(领域)不良行为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市工商局应适时将相关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提示风险,加强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我们觉得,网贷平台风险控制重中之重是做到事前防范,通过由相关监管部门共享信息,可以做到提示风险,防范于未然,降低行业整体风险,促进行业良性循环发展。
整体来看,北京发布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应该是在防风险和促发展之间做了深思熟虑的权衡,对于合规调整开展得比较早的平台来说,完成的难度不大。相信随着各地的管理办法出台,行业的合规化也会提速,最终让行业进入一个健康良性循环发展中。
麻袋理财研究院总监路南:
关于银行资金存管,第十五条“选择由本市监管部门认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相比上海、深圳对于存管银行的属地化要求,北京明确存管银行的标准是“本市监管部门认可”,这更符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精神,即对于存管银行本身的存管能力和资质提出要求,对于是否有分支机构或属地化没有明确要求。
后续监管部门可能在对存管银行进行验收后,出台一个银行白名单,得到认可的银行不管是否属地化,都可以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此外,存管银行如果“未按承诺或有关规定报送材料或告知情况的,市金融局和北京银监局有权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换存管银行。”(第二十九条)――这意味着存管银行和北京监管要实现数据对接,监管要随时查看银行存管系统中的网贷各项数据――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异地存管银行跨地域管理的难题。
关于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北京的管理办法多处提到“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如第七条、第十六条,对于数据接入监管提出要求:“各区可根据机构监管需要,开发建设管理系统,并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但文件并没有明确北京市级的“网络借贷监管系统”由谁来建,怎么建。监管系统对于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各大平台已经在对接中国互金协会和地方协会的数据系统,如果能够打通这些系统,统一标准,将改善平台的信息披露成本和效率。
铜掌柜副总裁金少策:
北京、上海、深圳,是国内网贷行业的三个重镇,随着北京网贷备案登记征求意见稿落地,至此,三大城市已经分别推出了关于网贷的管理办法,行业合规进程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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