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1月5日起取消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快报
TechWeb.com.cn
2019-01-03 10:05
导读
即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赟,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2019年01月05日零时之前已完成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
【TechWeb】1月3日消息,深圳航空日前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通知内容显示,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內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段均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赟。
2019年01月05日零时之前已完成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贵标准之间的差额。
同时,出票日期在2019年01月0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于2019年01月05日(含)之后改期或签转外航乘机,不再退还原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新燃油附加费标准之间的差额。出票日期在2019年01月05日零时之前的客票,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
深圳航空方面表示,燃油附加费在旅客购票时须与票价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项目和标准在客票上单独表示。
燃油
附加费
旅客
收取
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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