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泽后及名下公司因未履行401万案款被限消观点
观察君
2025-01-02 15:38
导读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宗泽后被限制高消费,涉及与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宁乡县人民法院。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宗泽后被限制高消费,涉及与湖南中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宁乡县人民法院。案件流程信息显示,2024年10月,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因此案被强制执行401万余元。
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宗泽后,注册资本约3200万人民币,由杭州宗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宗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持股。



宗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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