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起诉ofo 冻结近1370万银行存款快报
快科技
2019-01-02 15:05
导读
请求冻结被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的运营主体)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人民币13689037.30元,请求法院冻结ofo银行账户存款近1370万元,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13689037.30元为计算基数。
因为拖欠运输服务费,顺丰已经起诉ofo,请求法院冻结ofo银行账户存款近1370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10月,因运输合同纠纷,顺丰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ofo的运营主体)在招商银行天津分行鞍山西道支行所设账户存款人民币13689037.30元。
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顺丰综合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运输费人民币13689037.3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13689037.30元为计算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从2018年9月1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
顺丰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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