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阿里高管怒骂携程金融“被选择”贷款!快讯
前阿里云高管、默安科技创始云舒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质疑携程旅行网在售票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为用户申请贷款服务。

8月14日,前阿里云高管、默安科技创始云舒在微博平台公开发布,质疑携程旅行网在售票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为用户申请贷款服务。他以自己为例,称作为携程的“黑钻”用户,他在购票时被“被选择了”贷款服务。当贷款逾期未还时,他才得知自己欠款1000元。更令他感到愤怒的是,在贷款逾期之前,携程并未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他。

(图片来自微博)
众多网友纷纷发表评论。有网友表示同情云舒的遭遇,并对携程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
也有网友表示,这并非携程首次出现类似问题,他们曾在携程上遭遇过类似情况。一位网友称:“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但我并不清楚如何维权。”对于云舒的投诉,携程官方尚未做出正式回应。
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首次,从黑猫投诉的用户投诉来看,此类事件并不少见。



从公开资料显示,携程金融的运营主体为重庆携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6日,注册资本50亿,其中携程金融科技(上海)有公司持有95%的股份,上海携程商务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主要产品包括信用贷、拿去花两款贷款产品。
同时,有律师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携程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用户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为用户申请贷款服务是违法行为。此外,对于逾期未通知用户的问题,也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这是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系统性提出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业内也称为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益。
其中知情权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金融产品或所接受金融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宣传。”
另外自主选择权中也提到,“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或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在此,我们呼吁携程旅行网尽快对此事展开调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对于云舒和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消费者,我们建议他们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卷入贷款服务,不仅是一种侵权行为,还可能给个人的信用记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消费者应当及时采取行动,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此外,消费者在选择在线平台时,也应提高警惕。在提供个人信息和金融数据前,应充分了解相关平台的运营模式和服务条款。同时,消费者应保留好与平台的沟通记录,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总之,这起事件再次提醒了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类似的纠纷。只有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公平、透明、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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