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镕泪洒法庭:虽然无法理解公诉事实 但都是我的过错互联网+
木宫
2017-08-08 12:50
导读
在进行最终陈述时,李在镕泪洒法庭,他表示:“虽然无法理解公诉事实,但这全部都是我的过错。”
涉嫌向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及其亲信崔顺实行贿433亿韩元的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接受法院终审,韩国独立检察组要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在进行最终陈述时,李在镕泪洒法庭,他表示:“虽然无法理解公诉事实,但这全部都是我的过错。”
韩国独检组表示,亲信干政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官商勾结,腐败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国民主权原则和经济民主化的宪法价值。被告人在法庭上进行的虚假陈述和辩解难以说服国民,只有对被告人进行公正评价和处罚,才能提升国格,夯实经济发展和国民融合的基础。
据韩媒报道,李在镕首次正式审判于今年4月7日开始,一共进行53次审判,期间共有59名证人出席。朴槿惠作为最后一位证人,最终还是拒绝了传唤。
今年2月,检方逮捕并起诉现年49岁的李在镕,指控其曾向时任总统朴槿惠的“闺蜜”崔顺实贿赂433亿韩元(约合3800万美元),以换取朴槿惠政府在2015年三星集团旗下两家子公司的合并案中给予政策方便,而该合并有助于身为三星电子副会长的李在镕加强对整个三星集团的掌控。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有望于本月27日、即李在镕当前拘留期满之前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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