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2单还要1000元以上,薅员工羊毛?苏宁因这事被刷屏互联网+

互联网坊间八卦 2020-02-2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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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今天早上,笔者的朋友圈就就被苏宁的“全员营销”刷屏了!

从今天早上,笔者的朋友圈就就被苏宁的“全员营销”刷屏了!这些人也都不是微商啊,怎么突然就开始卖货了?

纳闷着咨询了一圈下来,基本都遇到了这样的状况。

看到这,笔者似乎也明白一些了,无非就是摊派任务了。

有员工就给笔者发来了详细规则。笔者在这也给大家划了重点。

考核时间27-29日三天时间,考核期间人均保底不得低于2单,且订单总金额要达到1000元及以上。惩罚当然也是有的,只不过不是罚钱。未完成考核任务,将以本次考核期间累计完成金额与考核标准差额部分作为惩处作为培训经费,作为专项推客培训。

简直完美的一鱼多吃啊,完成了销售额,下载量,新增客户,没有付出任何营销成本,员工的剩余价值一网捞尽。那笔者就想多问苏宁一句了,员工的价值榨取完了,是不是就该被优化了啊?

好了,事已到此,我们基本都了解清楚了,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公司能否在规章制度中要求员工未完成公司的销售目标而转发公司广告,并对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变相扣减工资。

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有效的规章制度。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要满足3个条件,内容合法合理,制定过程经过了民主程序,规章制度已向员工公示。我们暂且不讨论苏宁这一事是否走过法定程序,也就是是否在制定过程经过了民主程序,规章制度是否已向员工公示。仅在内容层面讨论苏宁要求员工完成公司的销售目标,并对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变相扣减工资,这一制度是否合法合理。

一、合法性层面

对员工罚款或者扣减工资必须要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那么有哪部法律法规规定员工完不成公司的临时规定而扣工资的呢?没有!因此,员工未完成任务就变相扣减工资这一制度不具有合法性。

二、合理性层面

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情合理,不能无限放大乃至超越劳动过程和劳动管理的范畴。

苏宁公司要求全产业员工卖货的行为其实是公司滥用劳动管理的权限,对员工的自由作出了额外的限制。因此,苏宁这一做法不具有合理性。

三、我们该怎么办?

通过上述分析可见,苏宁出具的这项临时通知不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应属无效。如果苏宁的员工因为未完成任务而被变相扣了工资,员工有权维权。

写在最后:

刷屏这是如今最惹人厌的事情,不但丢了信任还会失去朋友。那些刷屏大户曾经很流行一句话:“我们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信任。”而如今随着“卖信任”的人越来越多,最终他们失去了一切朋友。而企业利用员工朋友的这层信任去绑架员工,这种行为用笔者的话来说就是,恶心!

1000元 员工 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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