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话题:投放一天便被下架 共享雨伞真的是门好生意吗?互联网+
城管认为这些共享雨伞是具有,并不做共享雨伞服务,共享雨伞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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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创业网()6月26日消息,在共享经济的热潮下催生了一大批共享产物,在单车、充电宝之后,共享领域又出现了新玩家共享雨伞。近日共享雨伞现身杭州,但是仅仅一天便被城管“下架”,所以共享雨伞到点是个好生意吗?

目前市场上比较热的几个共享雨伞项目都是今年2月到5月成立,而一些公司在成立之初,并不做共享雨伞服务,只是在“风口”来临后,做起了这项服务。
据了解,和共享单车必须投放在画线的区域内类似,共享雨伞从目前来看,因为其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同时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更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共享雨伞公司调用的并不是市民的闲置雨伞,而是一些公司采购或者制造了一批雨伞后进行的投放,并收取相应的费用和押金。所以共享雨伞本质上所进行的就是一种互联网租赁雨伞的行为。舆论认为,共享雨伞是具有“租赁”属性并且以盈利为目的,而非“共享”。
共享雨伞被“下架”的理由很简单,城管认为这些共享雨伞是具有“营利”性质的物品,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建筑物的顶部、阳台外和窗外不得吊挂、晾晒和摆放物品,且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电杆、树木、绿篱等处架设管线,晾晒衣物,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所以共享雨伞投放在公共区域占用公共资源是不允许的。
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模式火爆后,资本纷纷涌入,推动了分享经济快速发展。创业者脑洞大开,推出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等“花式分享”模式,未来“花式分享”究竟能否存活,要看市场的接受力,以及商业模式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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