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审议引发多方反响,借贷宝:有利推动信息化发展观点

观察君 2020-07-0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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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近日,数据安全法草案初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确立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各项基本制度,规定支持、促进数据安全与发展的举措,落实数据活动主体的安全保护义务与责任,大力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等等。

在数据安全已经成为事关国家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背景下,制定一部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十分必要。专业学者以及包括借贷宝相关负责人在内的许多业内人士表示,数据安全问题关系公众利益和公民个人权益,在法律层面对数据安全保护作出规范实属必要。

专家表示,这次从国家层面对数据安全进行立法,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涉及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实施以来,尤其是今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围以来的又一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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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宝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数据安全法有利于推动信息化和数字化的发展,也将为用户隐私保护筑起可靠法律防线。企业在获取用户数据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首先征得用户授权,明确可为与不可为,并竭力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大数据隐私权利归属于谁?它是不是一种财产?如何得到保护?如何不被滥用?随着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这些问题终将获得答案,那些在中间游走的人将会失去空间,变得越来越少。

颐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劲认为,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产业发展息息相关,如何在保护数据安全的同时平衡数据利用对于数据行业的利益,是一个长期难题。数据安全法的目的应当在于为数据利用提供可靠环境,以发展为目标保障安全,以切实发挥数据要素对其他要素效率的倍增作用,驱动经济发展。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王叁寿表示,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的确立将对行业产生多方面影响:其一,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是政务数据流通的加速器;其二,个人及企业作为数据的拥有者,将切实得到经济价值;其三,数据安全保护管理基本制度是国家大基建之大数据产业的制度基石,让产业公司放开手脚,明确有可为有不为。

天融信科技集团副总裁陈兴跃认为,数据安全法草案首次对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以及风险评估做出明确要求,意义重大。数据的分级分类管理是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的重要基础,只有在科学、规范的分类分级管理基础上,才能够有效平衡数据的安全要求与使用需求,才能够较好地实现数据的风险管理成本与利用效益的平衡,从而为数据产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志翔科技联合创始人伍海桑认为,数据安全法的立法举措,表明在网络空间安全方面,国家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全面,监管越来越完善,市场越来越规范,正从单一安全逐步走向总体安全。

数据安全法草案是把数据主权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明确数据是事关国家安全的非传统领域,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要领域,体现了我国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过程中的担当和责任。

借贷宝 数据安全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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