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不住的第三方,合作乱象失控:宁银消金遭监管“双罚”,宁波银行“优等生”人设崩塌?观点

资本透镜 2026-06-1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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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的一则罚单,将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银消金”)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这家宁波银行旗下消金公司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许建明亦受到警告。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的一则罚单,将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银消金”)再次推向舆论的风口。这家宁波银行旗下消金公司因“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被处以50万元罚款,公司相关责任人许建明亦受到警告。

许建明于2023年3月获批担任宁银消金副总裁,从时间上看,其所负责的业务期间与两次罚单的违规行为发生时段高度重叠。这已是宁银消金连续两年领到监管罚单。2025年7月,其已因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违规放贷等问题被重罚165万元。

罚单背后,是一家在四年内实现总资产近8 倍增长的"消金黑马",也是一个在业绩狂飙中逐渐暴露的合规黑洞。当规模扩张与风险管控失衡,当合作链条与穿透式监管脱节,宁银消金的高速增长模式正遭遇严峻拷问,而这一切,也给刚刚完成管理层更迭的母公司宁波银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01

四年八倍

从华融到宁银的蜕变

在了解当前的合规困境之前,有必要回顾宁银消金近年来的增长轨迹。

宁银消金前身为华融消费金融,2021年12月,宁波银行斥资10.91亿元竞得其70%股权,2022年8月全面接管,2023年1月正式更名迁址。

此后不到四年时间,依托母行的资金成本优势和客户导流能力,宁银消金的资产规模从78亿元猛增至695亿元,增长近8倍,跃居31家持牌消金公司第六位;净利润从0.26亿元跃至4.11亿元,增长近15倍。

而支撑这一高速增长的,正是宁银消金搭建的庞大合作体系。根据其2026年5月公示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该公司的合作主体涵盖银行、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等多个业态,业务合作分为共同出资、助贷合作、担保增信三大模式。

其中既有重庆蚂蚁消金、度小满旗下小贷公司等行业头部主体参与共同出资,也有数十家金融科技公司承接流量对接、技术服务等助贷业务,同时还有大量融资担保公司为信贷业务提供增信支持。

从母公司宁波银行的维度来看,这张合作网络的规模更为惊人。截至2026年2月末,宁波银行合作的互联网贷款服务类机构多达134家,覆盖营销获客、担保增信、共同出资和贷后催收等全业务流程。

在资本透镜看来,多元化的合作模式为宁银消金的线上业务飞速扩张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客群、流量和技术支持,但数量众多、业态各异的合作方,也意味着管理半径的急剧放大。

问题恰恰出在这里:当合作链条越拉越长、参与方角色层层嵌套时,以宁银消金为代表的持牌机构在管理链条末端的控制力严重不足。表面上,持牌机构是业务主体,需要负担最终责任,但在实际运营中,大量核心业务环节已被外包给第三方机构——流量导入是助贷平台在做、贷后催收是外包公司在做,甚至连贷款产品的综合定价也被层层分割。

02

规模后遗症

暴力催收的延伸与高息放贷的擦边球

合作机构管控不到位的后果,最终传导至终端消费者身上,形成了一个典型的风险传导链条。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涉及“宁银消金”的投诉源源不断,其中暴力催收、泄露隐私、向亲友肆意骚扰等问题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这些催收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正是因为宁银消金将贷后环节打包外包给了第三方机构,而自身并没有建立起对合作方催收行为的有效监控机制。

一个颇具典型性的案例是,宁波工作的邱小姐(化名)在宁银消金“惠您贷”借款2万元后因工作变动逾期,催收方不仅持续对她进行电话骚扰,还将触角伸向其父母及三位朋友。她向宁银消金投诉,得到的回复是“催收是第三方机构负责,和我们没关系”。

更令人担忧的是,催收人员竟然向她建议,去“分期乐”等平台借新还旧——而这家平台,正是宁波银行深度合作的助贷伙伴。催收方与放款方之间的这种“利益共生”关系,让还款人陷入“以贷养贷”的恶性循环。

与此同时,高息放贷问题也引发广泛质疑。有消费者在某平台借款8000元,合同载明的年利率竟然达到23.99%,无限逼近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规定的24%司法保护上限。另有消费者在“分期乐”平台借款5000元,合同标注年利率仅5.9%,但叠加17.7%的担保费率后,综合成本高达23.6%。

这些“利率拆分”模式,一方面降低名义借款利率以吸引客户;另一方面利用担保费、服务费、手续费等各色名目拉高综合费率。在助贷合作模式下屡见不鲜,但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其收费的合理性与透明度高度存疑。

而在这个复杂的收费结构中,收费的主体往往是各类融资担保公司、助贷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宁银消金作为资金方,本应在收费标准和流程上进行全流程监督,杜绝乱收费、变相加价等行为。但监管部门的这张罚单恰恰认定,宁银消金未能切实履行这一主体管理责任。

03

从合作机构到母公司宁波银行

风险的涟漪效应

合作机构管理失控引发的合规问题,最终不仅影响着宁银消金自身,还通过股权关系传导至母公司宁波银行的财务状况与市场声誉。

外部合作的拖累首先反映在资产质量上。截至2025年末,宁波银行个人消费贷不良率上升至1.85%,不良贷款金额达63.28亿元,占全行总不良贷款的49.87%。这意味着每两笔不良贷款中,就有一笔来自个人消费贷。近四年,该行个贷不良金额从41.23亿元增至93.88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比率升至83.32%,零售业务已从昔日引以为傲的利润引擎沦为风险高发区。

在2025年消费贷不良压力持续攀升的背景下,宁波银行不得不大幅压降个人消费贷规模,个贷业务呈现“急刹车”态势。

更进一步看,暴力催收、高息贷款等社会关注度极高的问题密集曝光,已经侵蚀了宁波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声誉。当合作机构的违规成本由于合作链条的断裂无法有效传导给持牌机构时,持牌机构就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而最终受损的是持牌机构自身的品牌公信力。

对于宁银消金而言,更令人担忧的是,从2025年的“合作业务管理未尽职”到2026年的“合作机构收费管控不到位”,两次罚单背后暴露的并非某一个管理孤岛的偶然失误,而是一种制度层面、系统层面的长期管理失效。

这种失效不仅仅表现在外,更指向了其内部治理结构的深层矛盾。当一家持牌机构将全链条中核心的获客、风控、定价、催收职能都高度依赖外部合作方时,其自身的内生合规管理能力究竟还剩下多少?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宁银消金目前由宁波银行持股94.17%,宁波银行本身在高管层面正处于管理调整期,新的管理层当然不希望看到接二连三的违规事件频繁冲击机构声誉。

但在巨大的业绩增长压力与复杂的合作关系网络面前,合规管理的优先级是否被战略性地让位于规模扩张,是一个需要深思的问题。

宁银消金 宁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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