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信息被转手6次,微众银行该管管了观点
催收业务向来是投诉的重灾区,但微众银行的一条催收信息被转手给6次,涉及7家公司,客户信息被泄露,这样的案例还相当罕见。

催收业务向来是投诉的重灾区,但微众银行的一条催收信息被转手给6次,涉及7家公司,客户信息被泄露,这样的案例还相当罕见。
作为国内头部民营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给外界的印象是有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行长黄黎明亲自兼任首席合规官,同时单独设立首席消费者权益保护官,构建起层层加码的“双保险”消保架构。
但这看似严密的消保体系,还是没能阻止违规行为的发生。当敏感金融信息沦为层层倒卖的“商品”,再华丽的消保话术与看起来严密的消保体系,都难以阻止失范行为的发生。
催收信息被转手6次
这起引发行业热议的催收信息泄露案,源于借款人陈女士的微粒贷逾期纠纷,目前已经引发诉讼。公开庭审资料与监管核查信息显示,陈女士因两笔合计6.5万元的微粒贷借款逾期,陷入了频繁的催收骚扰。
据媒体报道,陈女士的姓名、手机号、精准欠款金额等高度敏感的个人金融信息,从源头微众银行流出后,并未由银行直营团队或一级合作机构处置,而是开启了“多次转包”模式:先后转交至玖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一见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流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云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峰华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最终由广州亿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1068、1069等短信专用号段,向陈女士发送催收提醒。
粗略统计,微众银行借款人的核心隐私信息在短时间内历经7家独立法人主体、6次转手分发,信息流转的范围与频次,突破了金融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常规边界,也违背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包业务管控的相关准则。
金通社注意到,按照监管要求,银行委托第三方开展催收业务,应严格审核合作机构资质、严控信息流转范围,禁止层层转包,确保个人信息全程可追溯、可管控。
比信息多层流转更值得警惕的,是这条催收外包链的“套娃式”合作模式,以及由此引发的授权责任模糊问题。
据报道,法庭质证环节,最终执行催收的广州亿合信息科技明确表示,其签署合作协议的主体并非放款方微众银行,而是链条上游的杭州海峰华通信技术;深圳市君诚科技、河北朋妙等关联合作方。庭出示的服务合作协议,签约主体为第三方昆山瀚海信息科技,均无法提供微众银行直接出具的授权文件,完整授权链条彻底断裂。
案件回溯来看,2024年11月起,陈女士便频繁收到催收短信,单日最多接收十余条,部分短信暗含上门催收、关联亲友等胁迫性表述。不堪其扰的陈女士,于2025年3月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投诉,经监管核查确认催收源头为微众银行;随后陈女士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为由,将微众银行及多家催收外包机构列为被告,案件正式立案审理。
这起案件的核心矛盾,不在于借款人逾期违约的事实,而在于微众银行作为信息源头,对个人金融信息的管控完全失效。即便用户在借款合同中授权银行向第三方催收机构提供信息,也不意味着银行可以放任信息无限转包、脱离监管。
银行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必须承担全流程管控责任,层层转包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消费者隐私的漠视,更是对监管规则的无视。
实际上,微众银行此前多次因催收违规而受到关注。2025年12月初,微众银行被曝出为了催收而雇佣假律师“堵门”。
据大众新闻报道,来自上海的张女士,通过微信平台申请“微粒贷”后,因家庭变故导致借款逾期,一个月后,便遭到“假律师”堵门,其社交媒体账号也遭到不明人士的造谣诽谤和软暴力催收:对方先是找到她的社交账号,在下面造谣诽谤,随后又带着一张“催告函”上门,要求她偿还使用“微粒贷”的本息,言辞激烈。
张女士提供的证据显示,这张名为“催告函”的文件,发出机构为“博源(北京)律师事务所”,落款公章为“北京博源律师事务所”。后经登录通过中国律师网查询发现,并无此机构,查询自称律师的高某的执业信息后发现同样查无此人。
双岗设防难堵消保漏洞
金通社注意到,面对频发的催收投诉与信息管控乱象,微众银行并非没有搭建合规与消保架构,反而在管理层设置上层层加码,试图打造更加严密的风险防控屏障。
2026年1月1日,微众银行正式迎来管理层换届,深耕该行十余年的元老黄黎明,接棒李南青出任第三任行长,同时兼任首席合规官;加之单独设立的首席消费者权益保护官,形成“行长抓合规+专人管消保”的双保险格局。
公开履历显示,黄黎明是微众银行的“拓荒者”之一,自2014年银行筹建阶段便以筹备组组长身份加入,历任副行长、常务副行长、执行董事,在该行任职时长超10年,是核心产品微粒贷的重要推动者。加入微众银行前曾供职于中国平安集团,历任平安产险、陆金所等核心岗位,拥有丰富的普惠金融与信贷业务管理经验。
黄黎明接任行长后,同步兼任首席合规官,这一安排也贴合监管导向。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设立首席合规官,负责全面统筹合规管理工作,对全行合规风险进行把控,直接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汇报,压实机构合规主体责任。行长亲自兼任首席合规官,本意是提升合规管理的话语权与执行力,将合规管控嵌入业务全流程。
除首席合规官外,微众银行还专门设置首席消费者权益保护官一职,由秦辉担任。秦辉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拥有深厚的银行业从业背景,早年供职于农业银行,历任基层支行、分行核心岗位;加入微众银行后,曾任副行长、首席审计官,2023年转任首席消保官,同时兼任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专职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外开展消保宣传、对内落实消保管控。
在财报与官方宣传中,微众银行多次强调自身消保体系建设:依托数字化技术搭建全生命周期消保防护网,完善外包机构准入与管控机制,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开展常态化消保宣传教育,声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经营发展的底线原则。
然而,这套看似严密的治理架构,在实际业务中却未能发挥应有的管控作用,违规催收、信息泄露等问题依然频繁发生。
黑猫投诉等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针对微众银行微粒贷的投诉量超5.6万条,绝大多数集中在暴力催收、违规骚扰、信息泄露、利息争议、未经授权划扣等问题,其中催收相关投诉占比超七成。
监管处罚记录也印证了微众银行的合规短板。近年来,微众银行多次因信贷管理、合规经营、消保不到位等问题被监管处罚。2024年9月,微众银行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信贷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贷后管理不到位”等5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1387万元巨额罚款,创下民营银行单笔罚单纪录;此前,该行还因催收行为不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被地方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
在业内人士看来,微众银行的消保与合规体系,存在明显的“重形式、轻执行”问题。一方面,高层级的合规、消保岗位,未能真正穿透到外包业务、基层执行环节,制度停留在文件层面,管控流于表面;另一方面,在普惠业务规模扩张、不良率攀升的压力下,银行将催收效率置于合规与消保之上,对外包机构的资质审核、行为管控、信息流转监督缺位,最终导致层层转包、信息泄露等恶性事件发生。
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微众银行手握海量个人金融信息,理应承担起更严格的隐私保护与合规责任。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专职首席消保官坐镇,不是对外宣传的噱头,而是必须落地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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