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电信终端设备 苏宁云商被罚款1万元互联网+

千龙网 2017-12-1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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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依据上述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

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开出京信管罚字[2017]第0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被处以1万元的罚款。

屏幕快照 2017-12-19 上午8.55.09.png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三条相关规定:国家对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未获得进网许可证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

依据《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销售未获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对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

进网许可 电信终端设备 苏宁云商 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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